青岛海尔将成为首家登陆D股市场的中国公司

时间:2018-10-10 作者:国人WordPress

家电制造商青岛海尔将成为第一家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中国公司,将发行4亿股D股。

中欧国际交易所公告称,该股将在中欧国际交易所进行交易,以欧元计价。海尔预计发行将于10月15日左右开始,发行收入将用于支持业务增长,部分资金用于收购意大利的Candy SpA。

D股指的是中国公司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监管市场发行的股票。中欧国际交易所是上海证交所、德意志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合资企业,成立于2015年,迄今为止主要挂牌ETF。

中欧国际交易所联席首席执行官陈晗在周五的公告中表示:“我们正在不断努力推进中欧所市场建设,切实发挥其连接中欧金融市场的纽带作用。对我们来说,吸引符合高标准上市要求的发行人作为第一批D股上市公司至关重要。”

青岛海尔表示,通过D股上市立足德国,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资金多元化,优化资本结构,扩大投资者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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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青岛海尔公布上市及股份公开发售计划,再次确认拟在中欧国际交易所(简称“中欧所”)D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青岛海尔本次发行的D股数量为不超过4亿股(超额配售权执行前),公司预期本次发行的要约期将会在2018年10月15日开始。青岛海尔成为D股市场首家上市公司已基本定局,并将成为D股市场正式开张的标志。

青岛海尔全球化战略的重要一环

青岛海尔发行D股并在德国上市,与其全球发展战略密切相关。作为全球领先的家用电器制造商,公司自2011年以来一直是全球销量最高的大型家用电器公司。海尔在全球六大核心品牌下销售产品,包括海尔、GE Appliances、Fisher & Paykel、AQUA、卡萨帝、统帅。近年来,青岛海尔凭借多元化品牌组合,成功扩大了其全球业务,拓宽其全球研发、生产和营销网络,使其能够围绕海外市场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以实施本地化战略,以满足全球100多个国家的用戶多样化需求。青岛海尔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实现海外收入分别达到人民币674亿元及人民币358亿元,分别占总收入的42%和40%。

青岛海尔表示,公司的愿景是成为物联网时代领先的智慧家庭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实现这一目标,青岛海尔计划继续扩大全球业务,加强在欧洲的业务,并通过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继续提升海尔品牌价值。进入欧洲资本市场是青岛海尔全球化战略的重要一环。通过D股上市,海尔可以利用中欧两地的资本市场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优化资本结构,扩大投资者基础。同时,海尔也希望利用德国上市来提升其全球品牌知名度,并支持其业务战略和全球部署,特别是在欧洲家电市场的进一步扩张。

D股市场具备多方面的制度优势

中欧所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共同成立,位于德国法兰克福,是首个专注于中国相关资产及人民币产品的离岸交易平台。中欧所致力于向全球投资者提供基于中国标的的金融工具,以创新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连接中国和国际金融市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具体来说,中欧所定位于连接中国和欧洲资本市场的桥梁,利用德交所市场基础设施,为有意投资中国优质公司及中国相关债券、交易所交易基金等产品的国际投资者提供服务。中欧所也是一个中国企业以股票、债券等形式融资的渠道。同时,上市的中资企业可以利用挂牌交易提高自身在欧洲的知名度和可信度。中欧所也将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服务。

中欧所D股发行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现阶段应为优质蓝筹上市公司,未来可扩展为注册地在境内的其他优质企业。据中欧所介绍,在开业初期,中欧所遴选理想的D股标的的标准主要包括:一是优质蓝筹公司;二是公司具有清晰的国际化战略思路;三是公司在欧洲已有或计划进行业务布局;四是公司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或“一带一路”倡议相关企业;五是公司重视分红;六是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高。

对于符合标准的中资企业而言,除了契合企业国际化战略等需求外,D股上市还具有其他许多优势。在融资方面,由于德国制造业上市公司市盈率与中国A股市场接近,中国制造业企业在中欧所发行D股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在中欧所发行D股没有数量限制,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有利于企业原有股东掌握控制权。

另外,在市场制度和监管程序等方面,中欧所也具有特殊的优势。中欧所的上市程序较为便利,时间可预期,上市成本较低。据介绍,在D股发行上市的流程中,发行人组建IPO团队并正式启动D股上市项目之后,预计6个月左右即可完成发行及上市挂牌交易。D股市场还具有时区优势,在A股市场收盘后,D股市场开盘并可覆盖部分美洲日间交易时段,延长交易时间,有利于中国企业股权结构的国际化与多元化。

中欧所执行董事陈志勇介绍说,法兰克福证券市场是适度监管,比较灵活,法律方面有一贯的延续性,监管有序。在D股市场,只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监管部门不做任何干预,没有跨市场的额外要求,这非常适合中国企业。”

根据欧洲市场的所谓证券招募说明书“护照制度”,经某个欧洲经济区成员国有权机关批准的证券招募说明书可用于在其他成员国公开发行证券或申请证券进入有组织市场交易。即D股发行人编制的招股说明书经德国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只要经过简易的通知程序,就可用于在欧洲经济区成员国范围内公开发行D股。

中欧所联席首席执行官陈晗10月5日表示:“随着青岛海尔在D股市场的上市,中欧所将在欧洲开创中国新离岸蓝筹市场。”相信在青岛海尔的示范作用下,将会有更多自身有需求并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选择登陆D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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